文件指出教育部設立學風建設辦公室負責制定高校學風建設相關政策指導檢查高校學風建設工作接受
對學術不端行為的舉報指導協(xié)調和督促調查處理高校要對教師進行每年一輪的科研誠信教育,在教師
年度考核中增加科研誠信的內容,建立科研誠信檔案。教師要加強對學生的教育和監(jiān)督,認真審閱他
們的實驗記錄和論文手稿。對于學術不端行為的處理方式包括取消申報項目資格、延緩職稱或職務晉
升、停止招研究生、解除職務聘任、撤銷學位,觸犯法律的追究法律責任。經查實的學生學術不端行
為,按有關學位、學籍規(guī)定處理。